中华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六号 《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核心提示:《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0000,人民代表大会现予公布00,自2021年。
主席令第八十号 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摘要:“在公共场合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共和国、的00000,处三年以下有期。中华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号) 《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已由中华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